遺產繼承案件的起訴期限是多久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知道遺產的存在一般都是可以被繼承的,但是繼承遺產的時候,經常會遇到糾紛。那么遺產繼承案件的起訴期限是多久?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遺產繼承案件的起訴期限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間為兩年,自繼承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時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繼承的訴訟時效按繼承法的規定執行。但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未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遺產未分割的,即為共同共有。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延長,均適用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
二、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解決途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發生了繼承糾紛,可以通過如下途徑加以解決:
(一)自行協商
繼承糾紛發生后,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通過互諒互讓,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一個各繼承人都愿接受的協議,然后按協議分割遺產。協商雖然是在產生糾紛的當事人雙方之間進行,但也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1、平等自愿原則。協商不是法定的解決民事糾紛的必經程序,所以,必須在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適用這種方式.再者,協商后達成的協議也必須是在雙方當事人都自愿的基礎上達成。
2、合法原則。分清是非是協商解決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標準是繼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規定。經協商達成的協議本身也要合法,否則無效。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
3、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否則,這種協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護。
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于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由協商解決完全基于有關當事人的自愿行為,因此處理后不會傷害彼此之間的親情,也有利于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由于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不需經過別人的調解,更無須訴諸法院,節省了當事人的人力、財力和時間。同時,由于協議是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因而能夠使糾紛得到徹底解決。
(二)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性組織。在發生繼承糾紛后,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教育的方法來調解糾紛,促使當事人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互相諒解,互相讓步,達成協議。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后,經協商不成時,可以不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不成協議的,任何一方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注意的是,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3條的規定,繼承糾紛不能仲裁。因此,有關當事人之間因繼承發生糾紛后,不能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遺產繼承訴訟費標準是多少
標的金額1萬以下的,訴訟費用50元;
標的金額1萬以上1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2.5%減去200元計算;
標的金額10萬以上2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2%加上300元計算;
標的金額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1.5%加上1300元計算;
標的金額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1%加上3800元計算;
標的金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9%加上4800元計算;
標的金額2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8%加上6800元計算;
標的金額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7%加上11800元計算;
標的金額10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6%加上21800元計算;
標的金額2000萬以上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5%加上41800元計算。
另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以及以調解方式結案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訴訟費。對遺產繼承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訴訟費。